鹿泉区妇幼保健院
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告知书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,现将我院门诊、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1、有发热(体温≥37.3℃)/干咳/乏力/咽痛/嗅(味)觉减退/腹泻/乏力/肌痛/结膜炎/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症状之一的患者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患者请直接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2、所有入院人员,必须正确佩戴口罩,自觉出示健康码或登记相关信息,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。
3、为减少聚集和等待时间,除急诊患者外,我院所有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,可通过孕健康APP进行预约,请在预约就诊时段前半小时进入门诊,各门诊使用叫号排队系统,候诊期间请自觉保持安全距离;严格遵守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患者应独自进入诊室,如有特殊需求,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。
4、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有院前72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结果,入院后配合进行间隔24小时的两次核酸检测,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。
5、我院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,住院严禁探视,非必要不陪护。如有特殊需求应固定陪护并接受封闭管理。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。
6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腕带或住院通知单进入住院病房,同时按防护要求做好手卫生,正确佩戴口罩,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。
7、急危重症患者需专人管理并入住缓冲病房,核酸结果为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。
防控疫情,人人有责,请您自觉遵守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祝您早日康复!
2021年10月22日